6.5 消声器、消声风管、消声弯头及消声静压箱


6.5.1 消声器、消声风管、消声弯头及消声静压箱的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,根据不同的形式放样下料,宜采用机械加工。
6.5.2 外壳及框架结构制作应符合下列规定:
    1 框架应牢固,壳体不漏风;框、内盖板、隔板、法兰制作及铆接、咬口连接、焊接等可按本规范第4章的有关规定执行;内外尺寸应准确,连接应牢固,其外壳不应有锐边。
    2 金属穿孔板的孔径和穿孔率应符合设计要求。穿孔板孔口的毛刺应锉平,避免将覆面织布划破。
    3 消声片单体安装时,应排列规则,上下两端应装有固定消声片的框架,框架应固定牢固,不应松动。
6.5.3 消声材料应具备防腐、防潮功能,其卫生性能、密度、导热系数、燃烧等级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。消声材料应按设计及相关技术文件要求的单位密度均匀敷设,需粘贴的部分应按规定的厚度粘贴牢固,拼缝密实,表面平整。
6.5.4 消声材料填充后,应采用透气的覆面材料覆盖。覆面材料的拼接应顺气流方向、拼缝密实、表面平整、拉紧,不应有凹凸不平。
6.5.5 消声器、消声风管、消声弯头及消声静压箱的内外金属构件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,表面平整。
6.5.6 消声器、消声风管、消声弯头及消声静压箱制作完成后,应进行规格、方向标识,并通过专业检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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